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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信贷业务主要产品介绍


我行推出了多项面对个人客户的信贷业务品种,为个人客户消费或投资提供多种信贷支持,努力为我行个人客户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献计出力。



 业务品种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个人用房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分为一手房贷款和二手房贷款。

    一手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用于购买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新住宅或商用房贷款。
    二手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售房人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具有完全处置权利、在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的个人住房或商用房贷款。

    一、借款人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借款人的年龄加上贷款期限不超过65周岁(含);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能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4、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二、贷款额度和期限
1、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经济实用住房、集资建房、再交易住房、房产置换房和拍卖房的,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购房款或个人实际应出资部分的70%;购买高级商品住房、商务套房、商铺店面、商业经营用房和单独的车库车位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款或评估价格的60%。
2、贷款期限
(1)一手房贷款期限:(住宅)1-30年;
(2)二手房贷款期限:(住宅)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
(3)所购房屋为商用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三、产品特点
1、担保方式简易。借款人只需用所购房产做为抵押物既可。
2、贷款期限较长,借款人还款压力小。


 个人房产抵押循环贷款

    个人房产抵押循环贷款是指借款人以个人房产作为抵押,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流动性资金需求为用途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房产抵押循环贷款的特点是借款人可在签订的借款最高合同金额、最长期限内分次提取、循环使用贷款。已归还额度还可以再次循环使用,在任一时点借款人的借款余额不得超过最高授信额度。
    借款人是指在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的自然人。

    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贷款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持有有效身份证件的自然人。
(二)借款人经营的实体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权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或可行的创业方案,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四)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品行良好,无违约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愿意接受贷款人的信贷、结算监督。
(六)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抵押物并办理合法有效的担保手续。

贷款额度:个人房产抵押循环贷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贷款期限:个人房产抵押循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含),循环贷款项下的单笔贷款期限须在一年以内且不超过个人房产抵押循环借款合同所确定的贷款到期日,且到期后不得办理展期。
贷款利率:个人房产抵押循环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政策执行。
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
(一)要求房产位于城区内且地理位置优越、质量优良,房屋已使用年限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20年。
(二)住宅的使用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含),商业用房的使用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含)。
(三)抵押物的价值需由我行认可的具备一级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确定。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产评估价值的66%。

 微小企业贷款

    微小企业贷款是指对合法经营的微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用于微小企业经营需要额度在50万元(含)以内的人民币贷款。
    微小企业是指年销售收入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具有合法经营手续的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

   申请微小企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含),身体健康,有固定住所,持有有效身份证件的自然人;
(二)无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愿意接受贷款人信贷、结算等方面的监督;
(三)所经营的实体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目标,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五)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保证人、抵(质)押物并办理合法有效的担保手续;
(七)借款人在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开立丁香卡或活期储蓄账户,与贷款人签订同意从其丁香卡或活期储蓄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的协议;
(八)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微小企业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含)。
贷款期限:微小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含)。
担保方式:借款人申请微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方式、质押方式、抵押方式。

其中:抵押方式贷款,房产抵押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产评估或议定价值的66%。在确定抵押物价值时,根据市场价格的波动情况,可采取由经办行与借款人议定价格的方式或由我行认定的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来完成评估。

此类贷款只在我行的利达支行办理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新街191号
咨询电话:87803388 96358
 个人经营贷款

     个人经营贷款是指对合法经营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层人员、私营企业业主、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流动性资金需求或以租赁商铺、购置机械设备和其他合理资金需求为用途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一、借款人条件
     1、年龄18-65周岁,身体健康,有固定住所,持有有效身份证件的自然人;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权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
     3、品行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抵(质)押物;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个人经营贷款额度起点为5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含);
     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三、担保方式
     1、以保证方式申请个人经营贷款的,担保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且不得互为担保或连环担保。
     2、借款人全额以有价单证质押方式申请个人经营贷款的,执行《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3、借款人以房产抵押申请个人经营贷款的。抵押物的范围为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自有产权的房产,且未做其他抵押的房产。该房产要求地理位置优越、房产质量优良,其中住宅的使用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含),商业用房的使用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含)。房产抵押贷款额度应控制在评估价值的60%以内。

 个人住房抵押消费类贷款

     个人住房抵押消费类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房产或第三人房产做抵押,向贷款人申请用于个人消费的人民币抵押担保贷款。

一、借款人条件
     1、年龄在18岁-65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能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4、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抵押物;
     5、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抵押物
     (1)贷款额度:起点5000元,最高不超过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60%。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3)房产抵押范围为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自有产权,且未做其他抵押的房产。该房产要求地理位置优越、房产质量优良、住宅使用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含)、商业用房使用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含)。
三、产品特点
     1、用途广泛:借款人有家居消费方面的资金需求,均可申请办理个人消费贷款。
     2、方便快捷:

客户向银行申请 银行受理审查 贷前调查 银行审批 办理手续

发放贷款 客户按期还款 贷款收回

 个人质押贷款

     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权利凭证做质押,向贷款人申请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用于经营或消费。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个人贷款业务。
权利凭证包括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大额可转让存单(记名)等人民币存单、外币定期存单、凭证式国债以及可质押的其他种类的权利凭证。凭证式国债是指1999年以后(含1999年)我国财政部发行的凭证式国债。

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持有本人或他人名下的有价权利凭证。因消费或经营等资金需要,均可申请办理个人质押贷款业务。
条件:
     *借款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凭证,并移交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作为贷款的质押物。
     *提供借款人及出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军人证、护照等)。
     *以他人有价权利凭证作质押的,需出质人按贷款人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借款人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权利凭证的到期日。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含二手车)的人民币担保贷款。主要包括自用车、营运车等。

贷款条件

     *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
     *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手续;
     *能够支付本办法规定的首期付款;
     *在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开立丁香卡或活期储蓄账户;
     *与贷款人签定同意从其丁香卡或活期储蓄账户中扣收贷款的协议;
     *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单比贷款额度
     *借款人以有价证券(特指本行存单、国债)作质押的,借款额度不得超过购车款的80%;
     *以第三人(包括担保公司、其他法人组织及自然人)保证方式担保的,借款额度不得超过购车款的70%;
     *借款人以不动产作抵押的,借款额度不得超过购车款的60%。
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
     *自用车辆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含)。
     *二手车、营运车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含)。

 公务员保证贷款

     公务员保证贷款是指以公务员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为第三人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保证贷款。
申请公务员保证贷款的保证人范围包括:我市政府机关(部、委、办、局)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银行、保险、电信、电力、烟草等行业有中等以上稳定收入的在职人员可参照执行。
一、借款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
     (二)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三)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四)在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开立丁香卡或活期储蓄账户;
     (五)与贷款人签定同意从其丁香卡或活期储蓄账户中扣收贷款的协议;
     (六)借款人必须至少有1名(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关系)在上述保证人范围内的正式在职人员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按照《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个人资信评估标准》(试行)进行测评,每名保证人必须具有与借款额度相当的担保能力。
     (七)借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八)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贷款额度:公务员保证贷款额度起点为5000元,贷款额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含)。
三、贷款期限:公务员保证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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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工资保证贷款

     个人工资保证贷款是指按借款人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的人民币信用贷款。

贷款条件

     *在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
     *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月工资收入需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本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60年;
     *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贷款人认可的并与贷款人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且需由贷款人代发工资;
     *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在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开立丁香卡或活期储蓄账户;
     *与贷款人签定同意从其丁香卡或活期储蓄账户中扣收贷款的协议;
     *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贷款额度
起点为2000元,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的20倍,且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含)。
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二年,且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代发工资协议有效期限的截止日。

 个人信用贷款

     个人信用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信誉向我行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评估,核定贷款总额度和有效期后,在一定有效期内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的贷款。

贷款的对象

     是指在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目前仅限于在职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金融、保险、电信、电力、烟草、上市公司等企业的正式员工。

贷款条件

     *在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明)、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
     *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在我行资信状况良好,在有关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且经贷款人根据《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个人资信评估标准》(试行)评估后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
     *借款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出具本人收入情况及员工资格的证明;
     *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在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开立丁香卡或活期储蓄账户;
     *与贷款人签定同意从其丁香卡或活期储蓄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的协议;
     *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贷款额度
根据《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个人资信评估标准》核定,最高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万元(含)。
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
*个人信用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含)

 个人委托贷款

     个人委托贷款是指由个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和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贷款的金额和利率
     由委托人决定,贷款金额起点为5000元,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委托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委托人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公民)。
     *必须在我行开立委托资金存款账户。
     *必须按委托贷款额存入100%保证金。
     *必须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委托贷款的用途合法。
     *必须按约定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必须书面承诺承担全部贷款风险。

 小额农户贷款业务

     小额农户贷款是指以农户为借款对象,针对农户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而提供的快速的人民币贷款.
一、借款人条件
     1、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自然人;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不超过65年(含);
     3、无不良嗜好,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4、个人负债较少,无他行贷款(目前在农信社无贷款或无个人借款);
     5、具有一定的可供耕种的土地或具有一定的养殖规模。
二、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小额农户贷款额度起点为1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含);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贷款利率不高于同行业贷款利率水平。
三、贷款的担保方式
     小额农户贷款采取五户联保的担保方式。有贷款需求的5户农民自愿组成联保小组,小组的成员可以全部都为借款人,也可以作为担保人加入联保小组。小组成员互相监督、互相担保,对本小组所有借款人的还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贷款特点
     1、手续简便。贷款的担保方式采取五户联保的模式,无需提供其他担保方式。
     2、还款方式灵活。农户可以采取利随本清、分期还款等多种还款方式。
     3、方便快捷。贷款流程简便:农户自愿组成联保小组――申请贷款――贷款调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款归还
 
小额农贷专业支行及联系方式:
阿城支行 地址:阿城市解放大街156号 电话:53962788
利民支行 地址:利民开发区南京路与远东大街交界
电话:57358377
 出国务工人员贷款

     出国务工人员贷款是指对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剩余劳动力,因办理出国手续需要,其自筹资金不足,由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依据一定条件向其个人发放的用于出国费用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一、申请出国务工人员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在黑龙江省各市县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经具有劳务输出培训资格单位培训合格,具备一定的劳动技能;
     3、需由具有国际劳务输出资格的公司推荐,并能提供经办行认可的担保;
     4、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等不良信用记录;
     5、借款人在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开立丁香卡或活期储蓄账户,与贷款人签订同意从其丁香卡或活期储蓄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的协议;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额度。出国务工人员贷款单笔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含)。
三、贷款期限。出国务工人员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且到期后不得办理展期。
四、贷款利率。出国务工人员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此种贷款品种只有阿城支行可以办理。


 
地址:阿城市解放大街156号 电话:53962788
 二手房交易资金保管业务

     二手房交易资金保管业务是指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银行根据买卖双方的申请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资金保管的业务。 “买方”、“卖方”均指自然人。
     业务流程: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方将交易资金存入银行,银行根据买卖双方的申请将存款冻结,买方、卖方、银行三方签订协议,交易双方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当双方履行交易手续,实现约定的条件后或双方因故不能达成交易时,银行根据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完成交易资金的划转或对交易资金账户解冻。
     二手房资金保管业务必须以真实合法的购房交易为背景,双方必须是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购房协议。
 个人出国留学备用贷款

    个人出国留学备用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解决借款人本人或其法定被监护人在办理就读境外大学本科(包括预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期间所需费用的商业性助学贷款。
贷款条件
    *具有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所在地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具有就读境外学校的接收函(录取通知书)及出国留学所需费用证明;
    *提供不低于所需费用10%以上的自筹资金;
    *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不低于贷款金额150%的自有资产证明;
    *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借款人稳定收入来源或具有偿还能力的收入证明;
    *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手续;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贷款限额
出国留学备用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受教育人所需全部费用总额的90%。
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
    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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