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改变命运,助贷改变人生!
为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市(县)办理的,用于支付其学费、住宿费的贷款服务。
产品优势:
覆盖面广,为贫困大学生提供贷款服务
引进保险公司,创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模式
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居民身份证件及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
2)年龄未满18周岁的应取得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家庭经济困难,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学费及住宿费。
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还款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其所属市(县)。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款人须提供的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2)入学证明或学生证和身份证件。
3)借款人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4)借款人家庭情况调查表。
5)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6)未成年人申请需提供其监护人同意贷款的书面证明。
7)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件及与借款人关系证明。
8)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贷款的期限:
1)偿还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款期限。
2)享有最长为2年的宽限期政策,宽限期内借款人可只还息,不还本。
贷款的额度:
每人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我行分支机构所在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且不超过借款学生就读学校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之和。
学府支行助贷中心
地 址:香坊区三合路233号 学府支行
贷款专线:55677725 55676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