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向县域个人发放的用于满足其家庭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需要,具有合法用途的小额人民币贷款。
贷款额度
不超过5万元。
贷款期限
不超过3年。
基本申请条件
(1)有合法身份。年龄18周岁(含)以上,年龄加借款期限不超过65岁。
(2)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4)从事国家法律允许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家庭收入以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为主。
(5)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标准以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地分支机构规定为准。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哈尔滨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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