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贷款用途 |
用作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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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人条件 |
• 年龄在18-60岁
• 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或《哈尔滨市就(失)业登记证》(简称《就(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正规高等院校内应届毕业生,自谋职业或合伙经营、吸纳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或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达到规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均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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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额度与期限 |
•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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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率 |
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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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 区域/名称 |
地址 |
电话 |
| 利达支行 |
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新街191号 |
0451-87803388 |
| 阿城支行 |
哈尔滨市阿城区解放大街86号 |
0451-53724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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