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质、大型商场、超市供应商发放的贷款。
用途:用于在商场、超市销售的产品生产或供货所使用的流动资金。
为具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借款人发放的以支付中标政府采购项目所需资金为目的,用于解决供应商流动资金不足的贷款。
用途: 用于支付中标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所需资金。
为借款人履行优质大型制造企业订单合同, 购入原材料发放的贷款。
用途: 用于为履行合同采购原材料所使用的流动资金
为具有与各级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合作资格 的借款人(药店或医院)发放的贷款。
用途: 用于药店或医院的资金周转。
最高可贷500万元
无需抵押担保
流动资金周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法人账户透支等
贷款期限最长为一年;循环贷款期限最长为三年。
• 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 按月或按季度等额还款
• 递延期还款
• 等额本息
• 等额本金
1.合法营业执照;
2.有稳定现金流,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持有与超市、商场和大型制造企业签订的有效供货协议或已取得政府采购准入证明和与医保中心合作的证明文件。
4.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恶意拖欠及违法行为。
5.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持有与超市、商场和大型制造企业签订的有效供货协议、已取得政府采购准入证明和与医保中心合作的证明文件。
5.现金流量证明
6.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